「分賜恩賜」(impartation)的主要經文是在羅1:11、提前4:14、提後1:6等。這個用詞比較常在一些教會聽到(如靈糧堂),但也非侷限在一般的聖靈更新教會。到底當保羅說要分屬靈恩賜出去時,他是什麼意思?對此各宗派、教會、個人有不同的解讀,尤其是在一百年前靈恩運動興起後,更是眾說紛紜,也有許多人不願下結論。主要是以聖經對恩賜的全面觀,去了解這些經文對「分賜」的定義和應用,以及對「恩賜」本身的定義及應用。

這有點像保羅在林前12章說,是聖靈隨己意分賜,但又在林前14章鼓勵哥林多信徒要切慕屬靈恩賜。或者可以延伸到討論奧古斯丁、加爾文強調的神的主權,以及衛斯理、芬尼強調的人的自由意志之間的平衡與理解。

一般多數人想要表達的是:神有絕對主權,是聖靈隨己意賜下恩賜(林前12),但神也使用人來讓人「發覺」他們的恩賜,或者在已有的恩賜上「挑旺、堅固」這些恩賜。有些人可能會用不同的措辭、定義來詮釋,另外一些人只是主張立場,但無法清楚地解說這些立場的聖經邏輯。

話說回來,我猜講員的重點不是要探討分賜恩賜的意義,而是突顯品格要比恩賜難能可貴。

以上供您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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